问题 | 婚姻期间个人财产买房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姻期间个人财产买房怎么分配 婚后购房,若全部还款为个人资产且证上为一人,通常属个人财产。若夫妻共同还贷或证上加配偶名,可能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贡献、婚姻时长等因素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姻期间房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婚姻期间,房产继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份额首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部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一般为配偶、子女、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去世方的份额,先进行析产,一半归配偶所有,另一半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去世方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遗嘱规定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总之,婚姻期间房产继承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三、婚姻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与承担 婚姻期间共同债务通常指为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等所负的债务。认定方面,一般需满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这一条件。比如为购买家庭住房、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 承担上,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债务。若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在离婚时,共同债务应一并处理。通常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的债务,对外仍需承担连带责任,事后可依据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在婚姻期间,用个人财产买房,如果能证明购房款完全来源于个人财产,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后对房产进行了共同还贷或者在房产上添加了配偶的名字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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