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中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拘留中能取保候审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取保候审”乃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权的一项法律保护措施。 其旨在防止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举通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决定实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在拘留期间是否可适用取保候审。 然而,根据该条款所蕴含的精神实质,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的刑罚相对轻微、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即便已被拘留,亦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因此,关于拘留期间能否进行取保候审,需结合实际情况与案件进程进行综合分析,只要符合上述条件者,皆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被拘留后多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情况下,被拘留后自拘留之日起七日内可申请取保候审,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十七日。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拘留期间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在拘留期间办理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 申请时,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执行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法律保护措施,旨在预防社会危害并保障其合法权益。虽然法律未明确指出拘留期间是否适用取保候审,但根据其精神,若嫌疑人满足条件如刑罚轻微、健康状况特殊等,且取保不构成社会风险,即使在拘留期间也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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