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费由谁来承担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诉讼费由谁来承担责任 关于离婚诉讼费用,通常情况下是由原告预先支付的,然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往往是失败的一方。 倘若纠纷的产生源于双方均存在过错,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各方所应负的责任程度来决定费用的分配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诉讼中的诉讼费用承担问题并不具有确定性,而会随着案件的结果及双方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大小做相应调整。 二、离婚诉讼费用怎么算 离婚诉讼的费用如何计算 本院对离婚诉求案件收取的受理费用标准为,每宗交由五十元至三百元不等。 在审理过程中若牵涉到财产分割事宜,则针对财产总价值不超过二十万元者,政府将免收额外费用;若超过此金额范围,超出部分须按额度为千分之零点五的比例缴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 关于离婚之诉的相关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我国法律已有清晰而明确的规定。 需明白,该类诉讼所涉及的费用应上缴至法院,通常由原告预先缴纳,若最终败诉,则由被告承担相应的费用。 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双方均负有责任,那么费用则将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共同分摊。 然而,如果离婚案子在司法审理结束之时,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却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换言之,如果原告在预审期间即已缴纳诉讼费用,但遇到经济上的困境,可向法院申请暂缓缴纳、减少缴纳或全部豁免。 同样,即使原告在预审期限内未能缴纳诉讼费用,但在法院通过再次通知之后仍然未予理会,或者虽已提出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甚至免交请求,但尚未得到法院批准而拒绝缴纳,此类情况皆按照主动撤回起诉处理。 另外,若是以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不存在新的情况与理由,自撤诉之日起满六个月内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了解离婚诉讼费由谁来承担责任之后,我们还需明白与之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比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除了诉讼费,可能还有律师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情况。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诉讼费的承担可能会与财产分割的结果相关联,比如按照财产分割比例来分担诉讼费。又或者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诉讼,这对诉讼费承担是否会产生影响等。如果您正在面临离婚诉讼,对诉讼费承担以及与之相关的诸多法律问题还存在疑问,不用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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