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量刑情节和加重情节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罪量刑情节和加重情节有哪些 抢劫罪的量刑考量因素包括犯罪动机、手段、罪犯个人情况及法律规定从轻情节。加重情节涉及入户抢劫、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金融机构、多次或巨额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假冒军警抢劫、持枪抢劫及抢劫特定物资。具备加重情节的案件应在更严厉的刑罚范围内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一般情节和特殊情节有哪些? 抢劫罪一般情节是指通常情况下的犯罪行为表现。一般情节的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殊情节包括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等。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持枪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抢劫罪怎样认定从轻减轻情节? 抢劫罪的从轻减轻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犯罪后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一般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四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些情节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司法机关综合考量后予以认定和适用。 抢劫罪的量刑情节包括: 1.犯罪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手段等。 2.犯罪人的年龄、精神状态、一贯表现等。 3.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有: 1.入户抢劫: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等。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抢劫银行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资金等。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必须是真枪。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具有加重情节的,应在更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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