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带行驶证可以处理违章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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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主管部印发并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对于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或车主而言,必须同时携带以下三种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 《机动车驾驶证》(即通常意义上的《驾驶执照》)原件以及《行驶证》原件,该三份证明文件密不可分,缺少任何一项都将导致证明效力不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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