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车辆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之后仍驾车上路者,即构成严重的无证驾驶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法律规定,在该等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勒令二百元至二千元以下罚金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最高为十五天的行政拘留。 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员在未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以及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时扣押期间,擅自驾驶机动车辆,都将遭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至少二百元且不超过两千元的罚款惩罚,若情节严重时,驾驶员还可能被处以最长为十五天的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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