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卖废铁了还能销户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机动车卖废铁了还能销户,其规定为:
车辆卖废铁了需要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到车辆管理所。 申请注销登记,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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