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做完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伤残鉴定所需的完成时限,其具体时间会因为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合法认证的鉴定机构共同协商并确定实际进行复检和鉴定的期限,所定之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越30个自然日。 若在此基础之上还需延长,则必须上报至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且最长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60个自然日。 然而,对于某些伤情较为复杂或特殊的案件,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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