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保险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尤其是追尾事件发生之后,首要的行动应该是保护现场原始状态的完整性,立即启动危险警告灯,并在车辆后方适宜的地点安置醒目的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其他过往车辆注意避让。
紧接着,我们需要立即向当地警方报告此次事故情况,同时向各自所属的保险公司明确告知险情。 警方将会派遣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周密的勘查工作以及对具体责任的评估与鉴定。 而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车辆均可按照要求自行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接受损失评估。 当定损工作完成后,无责任方的车辆可以先行安排维修事宜,而相关的维修费用则由有责任方全权承担。 作为责任方,应当尽快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所需的全部材料,其中包括事故认定书、定损单、维修发票等等。 待保险公司对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便会将相应的赔偿款项支付给责任方,或者直接支付给负责维修的汽车修理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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