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需要拿什么材料去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过程中,通常有必要准备以下几种材料:
1.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与申请事项有关的病史材料,具体而言包括患者的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过程中的详细描述以及医院开具的相关诊断证明等; 3.医学影像学检查结果,例如X光片、CT扫描所生成的图像数据等等; 4.若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损伤,则可能还需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辅助材料。 除此之外,部分鉴定机构可能还会额外要求提供委托书等特定文件。 在准备上述所有材料时,务必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加顺利地完成伤残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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