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核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有权针对该事故认定书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而在上一级主管部门收到书面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就当事人的复核请求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开展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曰内制作出明确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在成功追回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员十个日后,也须立即编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时,应在鉴定结果(鉴定意见)确定当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编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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