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电动车被交警拖走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驾驶的电动车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并被交警部门扣押,请勿过度紧张恐慌。
首先至关重要的是,应立即与负责此起事故的交警部门取得有效联络,详细询问道出车辆被扣留的确切原由以及相关的处理流程。 一般而言,您有可能需要积极配合交警完成对事故的深入调查以及处理环节。 在此过程中,您需出示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及个人信息,比如机动车辆行驶证、摩托车驾驶证等等。 待事实清楚,争议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您也切实地履行了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之后,您通常可以遵循交警部门制订的章程,交纳适当的拖车和停放费用,进而领取回属于自己的电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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