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几天开始刑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刑拘时长,其实并未存在固有的天数规定。
通常而言,当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进行侦查之后,若认为需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便会立刻予以施行。 对于交通肇事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此外,若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且具备以下任一种情况,则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酒后驾车或者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2)无驾照驾驶机动车; (3)知道汽车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仍然驾驶; (4)明知无牌照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仍驾驶; (5)严重超出限额驾驶; (6)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逃离事故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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