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出口连撞两车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若某人于高速公路出口处连续碰撞两辆车辆,并对其中涉及到的人员以及公共和私人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及伤害,则此种行径有极大可能性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对于此类事件的最终裁定结果,必须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全部实际情况为前提进行判定。 假设本案中引发的后果极其严重,例如导致人员遭受重度伤害甚至丧失生命,抑或是给社会财富带来严重的损失,且侵权方被证实其行为明显背离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相关要求,那么,此类侵权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严厉的拘役处罚。 假如这些侵权方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离现场,或者出现了其他非常恶劣的情节,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 倘若由于这些侵权方的逃逸行为而导致他人不幸丧生,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还需综合考虑其他诸多因素,如侵权方所承担的责任程度、是否存在酒后驾车或其他违法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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