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审判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明确阐述,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严格限定在二个月以内,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案件可能涉及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亦或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形,须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 如仍需延长,则必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倘若人民法院变更了管辖权,那么审理期限将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并向人民法院移交之后,人民法院也应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审判,若案件未出现上述特殊情况,则应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决; 但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则需按照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具体的审理期限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审理进展状况来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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