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必须要谅解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需依据事故所带来的具体伤害以及肇事者应负之责予以衡量。
然而,这条法规并没有严格规定交通肇事罪必须要求有受害者的谅解书作为证据。 通常情况下,谅解书会在民事赔偿过程中产生,用以证明受害者对肇事者行为的理解与宽容,这或许会对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绝非决定性的关键要素。 因此,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并不以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书为必备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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