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肇事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乃为两种性质截然不同之刑事犯罪称谓。前者所涉罪行常以道路交通为背景,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毁,其核心要素在于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相较之下,后者则更加强调犯罪行为自身的危险性质,即便未实际引发严重危害后果,诸如醉酒驾车、超速行驶之类违法行为亦可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1.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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