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完全可以合法合规。倘若因此行为导致1人不幸离世,便可将其称作交通肇事罪行,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法责罚。在实际的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判以缓刑来解决这个问题的。
然而,犯罪嫌疑者仍需全力配合司法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例如当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详细的询问调查时,务必要诚实如实地交代自身所犯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且应当主动积极地向受害方支付赔偿款项,争取得到受害者的谅解与宽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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