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时刮蹭了别人的车走了算逃逸吗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车辆停放过程中,发生相互碰撞而未及时道歉或承担责任,直接离开现场的行径,应当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对于此类行为,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对责任人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同时可以依法并处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现场,而是擅自逃离现场,使得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种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责任均难以明确确认,其主要动机在于逃避和规避责任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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