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植物人结案后又死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伤亡且得到赔偿后,若对方再次离世,那么该行为究竟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根据特定情形进行判断。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创后,须待伤势痊愈、病情趋于稳定抑或是伤害状况得以确认后方能予以立案处理。 在此前提之下,若交通事故在案件得以终结后,其所涉及的伤员不幸再次去世,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这样的意外事件将不会被视为交通死亡事故进行统计。 然而,交通肇事罪的定义并非仅限于致人死亡这一种情况,而是涵盖了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重大事故,致使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者给公共及私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行为。 因此,对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我们必须依据法律的具体诠释,结合驾驶员的责任以及肇事行为的具体情节(如是否存在酒驾或其他明确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等)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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