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量刑几年以上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危险驾驶相关犯罪中,加重情节涵盖了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从事校车业务或其他载人交通工具运营、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数量或严重超过法定最高行驶速度等情况。
依据法律规定,具有这些加重情节的罪犯须承担拘留役刑罚,同时附加罚金刑。 根据普遍情况分析,上述罪犯所受量刑应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以内拘留役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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