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酒后驾车引发的追尾事故中,往往需要由饮酒过多的驾驶员一方担负起主要或者全部的责任。
我们必须认识到,酒后驾车不仅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会对驾驶员的反应速度及判断力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不幸在追尾事故中,有一方驾驶员处于酒后驾车状态,那么他的违法行为无疑与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直接且显著的因果联系。 然而,在实际的责任判定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其他相关因素,例如被追尾的另一方是否存在诸如违规停车、突然变更车道等不当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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