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行为:其一,追逐竞赛,且情节恶劣。
例如在道路上以过高的速度行驶,频繁变换车道,或者故意与其他车辆恶意别离等危险驾驶行为。 其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具体来说,就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驾驶行为。 其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活动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也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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