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屡犯危险驾驶罪所面临的法律惩戒相较于仅犯一次更为严厉。
通常而言,危险驾驶行为涵盖了诸如醉驾机动车、恶意追逐竞逐等恶劣情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将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1)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者。 对于多次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被告人,法院在量刑时将会全面考量其多次犯罪的情节、所引发的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可能导致刑罚的加重,例如延长拘役期限或者提高罚金金额。 然而,具体的处罚力度仍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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