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危险驾驶罪的刑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作出如下定义和区分:
首先,对于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情节恶劣的限定成为重要考量因素。 而追逐竞驶,是指在道路上以极高的速度及不适当的方式行驶,无视交通安全法规,因追逐其他车辆、频繁进行风险并线以及靠近其他车辆等危险行为而造成的危险驾驶行为; 其次,对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界定为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时即构成醉酒驾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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