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及处罚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明确,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刑罚裁量有着如下一般性原则和标准:1.行为方式属于追逐竞争性质且情节恶劣者,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需要支付罚金。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也将面临拘役惩罚,并且同样可能需要支付罚金。3.对于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故意超载乘客或高速驾车以至于严重影响交通行驶的行为,将被判以拘役,同时也需要支付罚金。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将被判以拘役,同时也需要支付罚金。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如果他们对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那么就会按照前述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这些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那么就会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那一个来确定罪名并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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