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终结的诉讼案件中,依照常规,涉案主体(亦即当事人)是需要亲身出席并参与相关环节的。
这是由于此类诉讼关乎着结婚伴侣间的身份定位以及涉及的财富分割、子女抚养等重大事宜,签属个人意志和提出主张皆需由当事人亲自完成。 然而,如果存在紧迫合理的原因,例如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出行困难等状况,经由法庭批准豁免后,涉案主体便可无需亲临现场,但是仍然须需递交一份详尽的书面陈述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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