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危险驾驶罪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广东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具有危害性的驾驶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其中包括了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赛车竞技以及严重超速行驶,还有在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或者麻醉药品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以上所有行为,无疑都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和隐患。根据法律法规,将会对这些触犯法律红线的司机实施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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