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致人死亡,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是因酒驾导致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所涉及的交强险都会承担相应的赔付义务。
然而,涉及到其他商业性保险项目时,如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将酒后驾车列为免责范畴,那么这类保险项目就无需履行赔款责任; 反之,若保险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标注,则其他商业性保险依旧需负起赔付义务。 值得指出的是,只有当酒后驾驶状态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后,交强险才会不予理赔; 但在这种状况之下,还是有责任在合理的额度限度内预先支付相关的抢救费用,之后便可依法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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