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最新对醉驾不起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江苏地区,醉酒驾车不予起诉的标准如下:驾驶人员体内酒精浓度需低于每百毫升含有150毫克酒精;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其主要目的并非是为了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调整车辆位置,更准确地说是进行“移库”操作,并且并未造成严重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于案件的突发性和紧迫性,该机动车驾驶员无法预料,因此不得不立即启动车辆,但全程均未发生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在驾驶了一定路段之后,该机动车驾驶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放弃了驾驶行为,且此举并未引发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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