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量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驾驶过程中,若有人公然追逐速度、醉酒驾驭车辆,甚至是在使用校车或公共交通工具时严重超载及超速行驶,其行为便如同在玩火一般,充满了潜在的巨大风险,极易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
此类行为被称之为“危险驾驶”,如果被执法部门查获,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被拘留以及面临高额的罚金。 然而,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法官亦会综合考虑一系列具体因素。 例如,如果交通事故致使他人伤亡,那么此名驾驶员将需承担更为沉重的法律责任,从而面临更为严厉的判决结果。 不仅如此,假如这名驾驶员明知驾驶行为具有极高的风险却依然选择冒险行事,他将会被施加更加严格的制裁。 若是该驾驶员之前已经因同样性质的违法行为而遭受处罚,那么在此次事件中,他必定将接受更加严重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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