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出院谁过来结算费用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出院的费用结算一般是由肇事方或者他们的保险公司来负责。
要是肇事方开的是机动车,并且已经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保险的责任范围之内,那保险公司就得承担相应的费用。 要是肇事方开的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通常情况下也应该是由他们来承担费用的,不过,双方也可以商量着来处理。 要是肇事方逃跑了或者没能力承担费用,但是已经给车投保了交强险的话,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之内先垫付一部分费用,等事故的责任明确清楚之后,再去向责任人去追偿。 受伤的人,也可以先自己垫付费用,之后通过商量、打官司之类的方式,去向有责任的那一方去追偿。 总而言之,到底具体由谁来结算费用,得根据事故的责任大小、保险的情况等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去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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