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半责赔偿金额怎么计算出来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件中,若责任被划分为各承担过错的50%,那么赔付的款项通常会依据彼此遭受的所有实际损失来予以计算。
首先需要确定该次事故所导致的总计损失,其中涵盖了比如财产损失以及对当事人身体及精神方面承受的伤害等各项赔偿费用。 尔后,两名参与者需各自承担损失总额的50%作为赔偿款。 然而,在涉及到机动车车主购买的强制第三方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的情况下,将不再区分职责与责任,而是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这起事件中所产生的总损失高达10万元人民币,而交强险已经赔偿完毕,那么剩下的部分则由双方各自承担5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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