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事故报保险还需要私下给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若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已经透过保险公司进行了相应的理赔处理,并且该笔保险赔偿金额能够完全覆盖所涉及到的全部经济损失,那么通常不再有必要在私下另行支付款项。
然而,倘若保险赔偿依旧无法涵盖所有的损失,双方便可就此问题展开进一步的商榷,考虑是否应由负有责任的一方额外承担其中一部分数量的花费。 至于最终是否需私下给予额外补偿,这主要取决于此次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各方在协商过程中所达成的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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