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醉驾导致他人生命丧失的情况发生时,保险公司可基于此原因拒绝赔偿,这显然是保险公司所享有的免责权力。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运作者,其责任不限于此,应在法定责任额度范围之内先行支付伤者进行救援和治疗所需的相关费用,随后再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向肇事者收取上述垫付款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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