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汽车保险可以拒赔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道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失系受害方故意行为所致,则保险公司将无法对其进行理赔。以下几种情形下,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均不会承担赔偿责任或先行垫付:
首先,因为受害人故意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失; 其次,被保险人自身的财产及其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遇的损失; 再者,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此外,若驾驶员实际操作车辆与其所持驾驶证准驾类型不符、或是在实习期间驾车驶入高速公路等情况,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交强险条例》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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