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只赔钱车不赔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它的设计初衷仅能对乘坐在汽车内部的乘客提供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权益,然而,当我们面临更加严重的风险状况时,如车主或驾驶者在交通事故中不幸受伤乃至丧生,此时,该险种并不能为他们提供任何形式的保障。在这样的特殊场景下,人身保险的重要性便凸显出来。人身保险能够为车主或驾驶员提供全方位的人身意外保障,其中涵盖了意外身故、残疾以及医疗费用等多个方面。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尽管车险可以为车主或驾驶员提供车辆损失险的赔偿,但这仅仅是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进行补偿,而对于人身伤害,人身保险却能够为其提供更为全面且深入的保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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