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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几种情况保险不赔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以下为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
1.在收费停车场中遭受车辆丢失或刮擦事件;
2.车辆未按时得到年度检验并出险;
3.明知故犯地恶意撞击他人车辆;
4.驾驶员尚未获得合法驾驶资格;
5.车辆未登记注册上路行驶;
6.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但当出现如下几种特殊情况时,保险公司需承担强制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救助费用,同时享有向责任人追回赔偿的权利:
1.驾驶者未获取驾驶许可或者处于酗酒状态;
2.在被保险机动车遭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然而,若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理赔,即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致使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或人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在保单约定的其他保险事故发生后,需要支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这是直接反映保险职能以及履行保险责任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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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