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理应依照相应的赔偿限额进行补偿,然而,这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除非出现特定的合同规定或法定免责事项,否则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拒绝履行赔偿责任。就商业性质的保险种类来说,保险公司的拒赔情况可以通过与投保人之间的协商来解决,但是对于诸如交强险等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保险类型而言,保险公司的拒赔情形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者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 其次,如果被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是由于受害人故意行为所导致的; 再者,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了事故; 此外,如果被保险人的财产,或者在其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损失; 最后,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例如受害人因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原因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而产生的损失等其他各类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