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时,有限公司出资额应如何处理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涉及到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额度的分配问题,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处置,分为如下两种情景:
(一)若夫妇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即将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权分配部分或全部转让予该股东的另一半配偶,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表示赞同且其他董事明确声明放弃优先购置权利,那么这名股东的配偶便有权加入该公司成为其一员;
(二)如果夫妇两人能够就股权分割比例及转让价格等相关细节问题达成一致看法,超出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反对变更股权分配,但是愿意以相当的价格买入这份股权份额,那么人民法院应对转让股权所获得的财产进行适当的分割。
如果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股权过户持有异议,并且不愿以相等的价格购置这笔股权份额,则被视为他们已经接受了股权出让的提议,该股东的另一半配偶便有资格加入该公司,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3: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