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中交通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费用的赔偿问题,通常可以根据患者在前往医院进行就诊、进行相关检查以及在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再结合具体的交通状况来综合确定。
这其中所涉及到的主要费用包括了必要的车船费、搬运费与急救费等等。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式是依照当事人实际所需的金额为准,同时也必须以正式票据作为相应的凭证。 就交通费用赔偿标准而言,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规范为基础进行计算。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可以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普通级别的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内的舱位)。 但如果病情较为严重,导致行动上存在困难,且在患者本人能够提供合理解释的前提下,他们是有权使用救护车、出租车以及软座或卧铺火车的。 然而,以上所述的各项支出都需有正式的凭证予以证明。 在总数统计方面,所有与就医地点、时间、参与人数以及具体的就诊次数相关的凭证都应该尽可能地保持一致。 当我们提出交通损失费用的赔偿要求时,有些人可能会随意给出一个数字,而有的人可能会由于疏忽没有保留好发票,之后却用连号的发票来凑数。 这种不吻合事实情况的行为无疑给索赔带来了困扰。 因此,我们建议当事人务必留存好每一份有效凭证,这样在面对诉讼的时候才能让法官清楚地了解整个事件的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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