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轻微伤害时,赔偿范围应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补给费用及为治疗与恢复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支付因误工导致的经济损失。
以下是具体支付规则及其相关解释: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应依据医疗机构出示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并结合患者的病历记录及诊察证明等相关重要证据进行确认。 若赔偿责任人对于治疗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存有疑问,则需负起相应的举证责任。 其次,误工费用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病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提供证明。 如果受害者因为受伤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那么误工期可延长到伤残程度得到认定前一日。 若受害者属有固定收入一方,误工费用便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若受害者不具备固定收入来源,其误工费用将参考诉讼地与之同等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工人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再次,护理费用依据护理工作者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决定。 如护理工作者有收入,那就需参照误工费的准则来计算; 若护理工作者缺乏收入或者雇佣了专门的护工,那就依照当地护工执行同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 最后,交通费用将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到其他医院治疗所实际花费的金额来评估。 此外,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国家行政机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时伙食补助标准来予以确定,营养费则要考虑到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同时参照医疗机构的相关建议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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