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全责方该如何赔偿损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全责方应承担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首先应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认定。 在此基础上,交强险的承保机构将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这部分损失,若金额超出该范围,则由肇事方按照责任确定的比例来进行补充赔偿。 保险公司与肇事方应对伤员的医疗费用、误工津贴、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费以及相关交通开支等项目进行适当的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