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个体户赔偿标准如何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个体商户的误工赔偿标准,必须基于医疗事故发生地的过去一年度内全体工人平均薪资水平进行计算。
而在具体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散工、短期员工以及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属于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人群。 在此类人员的具体赔偿问题上,通常采用的方式是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 具体说来,就是损失金额由患者所需的住院时间以及出院后接受治疗并经医院出示证明需要休息的天数所产生的费用共同构成,起算日期将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天开始计算,期间涉及到国家法定假日均无需扣除。 若患者在康复阶段无充分理由拒绝出院或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况下自行休息,则其误工费将不予计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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