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骨折不伤残有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是否存在的问题,实际上在法律上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的。
第二点,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之中并未对精神损失费这一款项有所明确规定,然而若您在此次事故中所受伤害给个人精神方面带来了较大困扰的话,您有权索求精神损失费用。 至于第三个问题,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义务人应向受害方支付的赔偿款所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支出。 最后,关于精神损失费的具体金额,我们应该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侵权人的过失程度、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害结果、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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