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维权?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受害方怎样维权如下:
1.及时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 2.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为以后索赔工作做准备。 3.领取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 4.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5.申请调解。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 6.诉讼。交警调解不是索赔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由交警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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