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如何申诉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司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持有异议,可于收到报告当天起算,第三个自然日以内提交至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的书面复议申请。
在递交复议申请时,应明确详述申请人的修改请求、理论基础及证明本次事故的重要证据。 在此过程中,请注意,如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关于此次事故的诉讼并得到法院认可受理之后,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将不再接受对此次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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