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能协商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大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往往需要进行详细而复杂的法律和事实分析,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衡量各方的过错程度并作出准确的判断。
然而,对于较为轻微的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 这种协商过程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真实表达意愿的基础之上,同时不得损害到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