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划分责任有期限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裁定往往是有着明确时间限制的。
根据普遍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从事故发生地进行现场勘查之日起算,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成功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之后,也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而对于需要进行相关检验、鉴定工作的,则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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