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法主次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之中,对于责任主体的归责原则一般基于当事人在诱发事故中所发挥的具体行动作用及其所负过错过错之严重性来加以认定。
若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对事件结果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而其他当事人的过失行为仅为次要因素,那么前者将被判定为责任的主犯,后者则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通常情况下,发生主要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比例在60%-90%的赔偿责任,而次要过错的责任人则需承担比例在10%-4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